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及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时间:2019-11-19 点击:

申报条件:

1. 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清单》;

2. 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

3. 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

4. 项目承担企业是在我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投资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对本市纳税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及投资项目落户武汉市域范围内且上一年度产值过百亿元的重点企业也可纳入支持范围;

5. 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在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以项目审计进场时间为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申报当年应主体完工

6. 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最高不得超过设备投资的20%,申报当年主体完工,且申报项目为经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平台(市级遴选的五家平台)评估纳入《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的工业技改项目

7. 研发投入。 纳入项目条件的研发投入最高不得超过设备投资的20%

8. 符合非重复申报规定

9. 申报项目经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的投资,根据武汉市年度预算资金控制额度,按不高于8%的比例予以安排补贴,其中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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